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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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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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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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碎商品:除丢失理赔外,其他无论是否有选择加固,物品破损或漏液均不予赔偿。
常见易碎品:陶瓷类(例如:水杯、餐具)、玻璃类(例如:摄像机镜头、眼镜镜片、化妆盒镜片)、液晶显示屏类(例如:手机、电脑、pad)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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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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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违禁品及客户未申报、虚报、瞒报的货物造成的包括如丢件、破损的损失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。
例如:国家规定二手商品不能承运,如因客户瞒报导致的承运过程造成的任何损失,不予理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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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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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运物品退货或转寄至其他转运公司导致的丢失、破损,不予理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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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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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海关没收(如未能通过海关商检),不予理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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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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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发货漏发、少发、错发或交货至我司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,不予理赔;
若投递时物件包装完好无损坏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物品缺少或损坏,不予理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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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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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裹内赠品、小样丢失或损坏,不予理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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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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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寄件人尽量选择购买保险,普通货物保险金额为申报物品价值的为3%,最高报价金额为AUD$10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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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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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了保险服务,丢失可申请理赔,破损不予理赔; 保险金额必须在交付所寄物品的同时,同运费一起付清。未购买保险的物件,若寄件丢失,本公司将根据运单存档记录进行相对应的赔偿。最高赔偿金额为每票货物AUD$200。购买了保险的物件,在提供运单存档及保险凭证后,按实际损失在报价金额范围内协商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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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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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索赔必须在澳世速递接受快件30天内或寄件签收7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澳世速递提出。若您的货物因长时间未收到,需要办理理赔的,需您的包裹上飞机后60天后未收到货物,我司将正式进入理赔程序,否则澳世速递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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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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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不可抗因素,如:天气自然灾害、暴乱、战争、清关时效、航班延误、快递延误等,导致的商品性质变化,如过保质期、过保修期等,均不予理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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